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快速发展的十年,安全施工被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工程监测在行业的受重视程度和所处地位正逐年提高,参与进来的监测单位和技术队伍规模正迅速扩大。但行业存在的各地取费标准不明、重视程度参差不齐、管理模式差异较大、技术附加值低、行业内卷严重等现状,迫切需要行业走创新发展、产业升级的路线。
[关键词] 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现状;趋势
0-引言
我国各大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截止2020年底,拥有(含在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城市达57个,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建设里程达7502公里,并保持着年均8.2%的增长趋势。安全事故频发和国家对安全管控措施的日趋规范和严格,承担安全预警功能的工程监测专业受重视程度正逐年提高,参与进来的监测单位和技术队伍规模正迅速扩大。与此同时,工程监测行业面临着竞争加剧、行业技术附加值偏低、各地管理差异等问题,迫切需要行业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上取得突破。
1-行业现状与困境
1.1各地受重视程度差异较大
工程监测专业在各地工程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受重视程度呈现明显差异。主要受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管控措施等地区差异的影响,各地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结构变形程度、安全风险等级以及预警频次和预警等级存在较大差异。如上海、宁波、深圳等地质条件差,施工风险高的地区,起到安全预警和指导施工功能的工程监测专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受到参建各方高度关注,对监测专业的技术要求和资源投入也较高;但地质条件相对较好的内陆城市,如长沙、重庆等地,工程风险相对较低,工程建设过程中结构变形小,安全风险低,预警次数少等,监测专业的“存在感”较弱,甚至在少数地区被认为可有可无,容易被忽视。
与重视程度直接对应的是资源投入:重视程度高的地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监测过程采用的“四新技术”有一定的要求,并为之提供了较合理的经费,招标单价和合同总价较高,行业利润相对可观;“存在感”略差的地区,建设方或施工方在招标采购时认为监测专业可有可无,只是应付式的完成该专业采购,往往设置较低的投标限价、较高的下浮比例,施工监测基本是“最低价”中标,极大阻碍了监测单位在项目生产中“四新技术”研发和投入的积极性,为实现盈利或减少亏损,在人力资源、监测设备上偷工减料也时有发生。
1.2各地管理模式不统一
地铁工程监测分为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施工监测由施工单位承担或外委,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监测设施、设备的埋设(含采购)和日常监测;第三方监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委托,监测频率或抽检范围一般为施工监测的三分之一。
目前,各地对工程监测专业的管理模式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佛山、深圳等沿海城市为代表,由第三监测对施工监测和测量监理实施过程监管,对二者的监测数据复核,并就监测相关情况向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汇报,管理思路相对清晰,能更好的协调和利用监测资源,监测响应速度较快。第二类是以成都、西安等西、北部城市为代表,第三方监测和测量监理的管理权责“平级”且相互独立,各自独立承担对施工监测的过程监管和数据复核,这类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管理重叠和过度监管问题。第三类以长沙、重庆等中西部城市为代表,将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统一纳入监理单位的管理范围,测量监理对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实施过程监管和数据复核,第三方监测对施工监测具有“理论上”的管理职能,但实际执行中约等于“平级”,第三方监测对施工监测的约束力有限。
从实施效果看,第一类管理模式实施效果最优,能很好的发挥第三方监测单位的专业和人力资源优势,将与工程监测相关的各方实施统一管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既能很好的实施过程监管和指导施工,又较好的避免了监测资源的浪费。第三类管理模式下,测量监测资源单薄,管理能力有限,无法有效实施对两家监测单位的过程监管。第三方监测对施工监测的管理权责较模糊,工作内容也存在重叠或划分不明的情况,并存在施工监测将部分工作和责任推诿给第三方监测的情况,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监测过程管理混乱、监测进度滞后和资源浪费等问题。第二类管理模式的实施效果介于第一和第三类之间。
1.3行业技术附加值低
当前,施工期的工程安全监测主要靠人工开展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处理,辅以对数据的简单分析。靠大量纯体力工作完成,监测频次高,重复劳动强度较大,技术含量低,本质上是纯一种纯体力劳动,技术附加值低。
近些年来,监测新技术研发和使用范围迅速扩大,但招标清单和取费标准仍然沿用老旧的版本,清单单价低,且大多新技术未提供相应费用支持,仅靠实力雄厚的监测单位小范围研发测试,或出于拓展市场、展示技术的目的,在个别项目上使用“四新技术”,无法可持续发展。目前已广泛采用自动化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地方,仅为人工监测手段无法实现的既有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涉铁路保护区等封闭区域的监测。同时又给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造成一种错觉:传统的人工监测手段已经能够满足工程监测需要,从成本管控和降低预算的目的出发,没有必要花费更高成本采购更先进的监测技术,导致行业新技术应用进展缓慢。
1.4专业所处地位不高
建设单位、监管单位认为:因各种原因,监测专业已逐渐演变为一种纯数据采集的工具,且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往往无法得到保证,在指导施工、辅助决策方面的作用有限,建设、监管、监理等单位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也逐渐在降低。
工程建设各专业方面:因施工监测措施费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所占比例较小,监测专业(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不属于一线专业,且不涉及工程实体,监测费用占工程总投资比例较小(约3‰~5‰),监测专业在参建各专业中所处地位较低。
承接监测专业(特别是第三方监测)的公司,大多具有工程勘察甲级、测绘甲级的双甲型实力雄厚的勘察设计单位,监测业务仅为这些单位的一种非主力业务,合同额与利润占比很小,故在本单位受重视程度也较低。
1.5取费标准不明,行业内卷严重
目前工程监测专业的取费标准较为模糊,尚未制定行业通用或地方专用的收费依据(如广州等个别城市除外),招标价格往往设置不合理,尤以施工监测费用设置不合理最为突出。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第三方监测专业取费标准仍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在此基础上打折执行,但下浮比例较为随机,浮动很大;施工监测价格则完全由市场竞争决定:由施工单位邀请几家潜在竞标人报价,通过竞争性必选或公开招标,往往将最低价报价者定为中标人,“价格战”现象普遍。
因前述监测专业受重视程度偏低,技术含量不高等原因,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监测费用较低或者要求的下浮比例高,甚至已低至成本价以下。不断发展壮大的监测队伍已多达数百家,为获得行业业绩、达到准入门槛或为养活监测队伍,在获取中标机会上,各监测单位提供越来越高的资源投入承诺和更低的投标报价,致使项目实施中难以提供技术含量高,但成本也高的新技术、新设备,恶性循环之下,当前的工程安全监测行业竞争激烈。